澳博集团官方网站关于资助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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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学院教师和科研人员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扩大我院的国际学术影响,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我院拟对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资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助资金来源于澳博集团官方网站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澳博集团官方网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助名额分配视学院当年科研业务经费总额、相关教研单位科研工作需要、各系部教研人员规模以及申请人的申请等情况而确定,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人次。

第三条  国际学术会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主权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资助对象为我院全职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

第五条  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主题须与其教学与科研方向相关;申请者应具备国际交流能力,向会议进行主题发言或提交学术论文。

第六条  申请资助人员需提交附有会议主办方邀请信、详细日程表和发言提纲的申请书,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科研处审核,经主管本单位、科研、外事、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获得资助。

第七条  获得资助的教研人员回国(境)后应向科研处提交总结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第八条  获得资助的教研人员在境外活动期间应注意遵守我院的各项外事交流与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  获得资助的教研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往返,逾期不归者将按照我国法律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澳博集团官方网站学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以往其他办法中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澳博集团官方网站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2019年上半年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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