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博集团官方网站学术讲座酬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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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大学为目标,学术交流活动日益活跃,学术讲座内容丰富。考虑到双校区运行给讲座主讲人和主办人带来的不便,为鼓励教研人员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的积极性,我处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的标准,对我院目前实施的讲座酬金实施办法略作调整,并经澳博集团官方网站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2017年上半年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条 学术讲座申报流程

(1)邀请国内学者,需向科研处、财务处和后勤办提出申请;若邀请外国学者,则应同时向外办提出申请。

(2)请示中请说明举办讲座的目的、意义、讲座主题、主讲人、主持人、时间、地点、用语、主办单位及主讲人简介,并按讲座酬金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提出讲座酬金预算。请示模板见附件。

(3)向讲座举办地主管部门预定场地,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填写借用场地和电教的申请表。

(4)讲座结束后请按照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劳务费发放表》等相关报销表格,交科研处签字,同时提交讲座简报,然后去财务处领取酬金。

(5)若需在校园网或门户网发布简报,请将文字提交科研处核对后再发布。

   注:讲座如需制作海报或者易拉宝,可将带有明细的发票(抬头为澳博集团官方网站)交由科研处统一报销。

第二条 讲座酬金标准如下:

类别

学者职务/职称

税后标准

(元/学时)

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或副部级以上专家

1500

博导级教授或司局级(含副职)专家

1000

教授或副处级以上专家

750

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500

讲师、助教或博士生

400

我院其他教研人员在沙河新校区举办的面向全院的公开学术讲座

300

注:未在此表内的人士,由邀请单位参照此标准自行决定。讲座时间每半天不超过3个学时。

第三条 院外主讲人往返沙河校区和展览路校区交通费可实施包干制度,每次往返给予300元交通补助;根据《澳博集团官方网站公务出行暂行规定》,院内主讲人、主持人在班车运营时间范围内往返两校区须坐班车;在班车运营时间之外举办讲座,可参照院外主讲人标准以包干制方式给予交通补助。

第四条 原则上不安排主讲人用餐。如有特殊情况,可填写《澳博集团官方网站接待费审批单》、《澳博集团官方网站公务接待清单》,按照学院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第五条 副教授以上级别的外国学者(非外专项目聘请专家),讲座酬金参照标准执行。

 

(澳博集团官方网站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2017年上半年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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